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师范大学
优秀心理朋辈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表彰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导下表现突出的学生骨干,提升朋辈支持的服务质量,决定开展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心理朋辈骨干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在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服务满一年的研究生助理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坚持立德树人理念,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思想道德、专业学习、志愿服务、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;
2.服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管理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、主动性和责任心,对学校心理育人工作有重要贡献;
3.具有良好的心理工作相关素养,积极发挥朋辈效应,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、组织协调及务实创新能力;
4.学习成绩优异,学习态度端正,全学年无挂科或补考;
5.本学年未受过黄、红牌警示或院级及以上处分;
6.任职期间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,未受过中心通报批评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个人申请
评选实行申报遴选制,申请人自愿填写《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心理骨干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于2024年元月9日(周二)17:30前提交申请材料至邮箱xsccj@cqnu.edu.cn。
(二)材料审核
评选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严格把关。秉持宁缺毋滥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体现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。
(三)组织评审
中心成立组织评审小组,通过述职答辩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审。最终评选比例不高于50%。
(四)公示结果
评选结果将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官网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四、表彰与奖励
对于优秀心理朋辈骨干,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,相关评审表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归档。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3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