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
(党委学生工作部/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)
招聘博士公告
招聘计划:博士2名
招聘岗位:教学科研岗
招聘要求:
1.具有心理学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(与应用密切相关)。
2.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,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。
3.身心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。
4.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。
5.服从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所做出的任务分配和岗位安排。
工作内容: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管理、科研和心理咨询与服务等工作。
工作地点: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(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)。
引进待遇:新进博士除享受同级同类工资待遇及福利外,还特别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待遇,其中杰出博士的引进待遇用高达100-105万,可享受90 平方米左右的人才房;优秀博士的引进待遇高达75-80万,一般博士的引进待遇高达55-60万。具体人才引进待遇详见《重庆师范大学引进博士人才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重师发〔2019〕107 号),最终由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陈老师023-65910193
简历发送邮箱:xsccj@cqnu.edu.cn
招聘信息链接:https://www.cqnu.edu.cn/info/1024/6847.htm
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简介:
中心成立于2001年,2013年学校党委专门设置了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(简称“中心”),挂靠学生处。中心现有专职人员7名,其中副高1名,博士3名。
中心集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健康服务、专业能力实践和心理科学研究为一体,经过20年的发展,形成了“4446”的工作格局,率先在中心同时设立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双岗,持续投入专项经费建成了具有接待、咨询、治疗、测评、培训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占地500余平方米的专业场馆,包括预约接待室、心理咨询室、音乐催眠室、沙盘游戏室、情绪宣泄室、案例督导室、团体辅导室、行为观察室等多个功能室,以及素质拓展区、等候休闲区等多个功能区,配备沙盘沙具、情绪宣泄器材、催眠放松椅等设施,以及虚拟现实交互系统、生物反馈仪、ERP脑电采集分析集成系统等专业设备,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需要。
2015年12月10日,中心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授予首批“重庆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”。2016年3月,教育部将我校确定为在渝首批“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”试点单位。2016年7月11日,中心“重庆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”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50万元支持。中心积极发挥区域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。2020年,中心骨干教师受聘成为重庆市教委“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家组”成员。2021年,中心成为重庆市委牵头的“重庆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联盟”成员。未来,中心将建成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平台(强化教育教学、督导培训和继续教育)、心理健康服务平台(提供各类心理服务)、专业能力实践基地(提供教育实习实训机会)以及心理研究实践基地(心理健康监测大数据库)的“两平台两基地”,积极发挥区域辐射示范作用,努力成为区域性高校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咨询与服务的标志性基地。
中心部分场馆见下图: